践行嘱托十年间丨“把创新作为最大政策,奋起直追、迎头赶上”
淑质英才网
2025-04-05 18:59:28
市场经济具有经营活动的自主性、经营环境的竞争性、经营目的的趋利性3个属性,这3个属性使市场经济的作用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是积极作用,可以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使市场主体面临竞争的外在压力、具有提高经济效益的内在动力,从而使市场经济充满活力,促进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
中国的庞大规模意味着,为了保持较高的增速,中国经济需要迅速向价值增值链的上游移动,获得更多出口市场份额。这一事实以各种方式为大多数乐观的设想提供了支撑。
全球市场并未大到能够让中国在向价值增值链上游移动的同时,又无需创造必要的国内消费者支出予以支撑。相比之下,日本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结束将近10%的经济增长阶段时,平均生活水平为美国的70%以上。不过,这种理论忽视了一个关键问题。小国可以在庞大的世界市场不断获得份额,直到其人均收入追赶上来。表面看来用之不竭的廉价劳动力供应曾一直是中国奇迹般的经济增长的关键原因,但是眼下中国可能正在迎来一个刘易斯拐点。
但有其它证据表明,中国经济已经处于这一拐点。进入专题: 中国经济 。那么,市场经济体制又为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高管阶层提供了什么?提供了为权力定价的可能性,进而特权滥用、特权寻租、权钱交易,不一而足。
瓦解国有企业高管这个特权阶层,是和国有企业改革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个关键的问题是,特权和腐败是什么关系?二者的边界确实很难厘清,因为它们产生的原因是相似或相近的,但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如此规模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首先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但是,重要的问题是,要在容易滋生特权的阶层,加大反特权的力度,并用铁腕———法制、法治和改革的力量瓦解这些特权阶层,乃至最终形成平权的市民社会。
国有资产本姓公,属于全体人民,所以,依凭国有资产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独资企业的职务消费和员工福利,需要健全制度、公开透明,受到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这些年来,我们通过多方面的努力,试图在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上取得突破。
笔者以为,新加坡国有企业之所以能够搞好,最重要的就是这个国家有着严厉的法制和法治。一般而言,拥有公权力的官员阶层,通常就是容易滋生特权的阶层那么,市场经济体制又为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高管阶层提供了什么?提供了为权力定价的可能性,进而特权滥用、特权寻租、权钱交易,不一而足。甚至可以这样说,没有如此严厉的法制和法治,国有企业要想搞好很难。
当老百姓说他们不应该有如此特权时,他们还以为那些特权是理所当然的。不过我们也要反问,世界上还有许多法制和法治都很好的国家,它们为什么没有选择更多地发展国有企业的模式?这一方面有他们历史的原因,另一方面可能就要从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监管成本的角度来解释了。在现阶段的中国,情况有些特别,除了官员这个特权阶层外,掌控和经营国有资产的国有企业高管们,他们也是一个容易滋生特权的阶层。抑或完全依靠占有国有资源的。
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很看好新加坡的经验,以后渐渐不以为然,认为新加坡是个小国,其经验不可复制。然而,托管责任人和国有企业高管经常会忘记他们的角色担当,而把自己视为资产的所有者和财富的创造者。
转让国有资产股权的所得,投入到社会保障体系,才能真正体现公有制为主体的优越性。应当承认,这些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不能说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尤其是如何将一些形式化的措施,如外部董事制度,真正与现代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要求结合起来,还有大量需要探索和实践的问题。
但是,重要的问题是,要在容易滋生特权的阶层,加大反特权的力度,并用铁腕———法制、法治和改革的力量瓦解这些特权阶层,乃至最终形成平权的市民社会。这位先生还特别强调了国有企业在新加坡国民经济中的特殊作用,他认为,这个特殊性恰恰就在于,国有企业要做民营企业一时还做不了、做不好或不愿做的产业和产品,一旦民营企业愿做也能做好这些产业和产品,国有企业就应当选择退出。腐败一经查实,就是犯罪,特权则不然,它往往有制度保护,至少有潜规则保护,而且经常表现为集体行为。惟其如此,国有企业的改革以及依法治理才有明确的方向。也只有建立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做到国有企业的依法治理,现代企业制度这样的制衡机制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存在于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中的特权阶层才能得以最终瓦解。必须特别强调,尽管国有资产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物质基础,但是,这里的国有资产是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加总意义上的,仅就经营性国有资产而言,它的占比高低,并不能用来说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在现今的体制中,国有企业高管阶层亦官亦商,权力和金钱结合,并随时可能交易,有着很大的杀伤力。如此规模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首先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
要么是具有行政管制的。现实表明,行政管制庇护下的国有垄断行业,是隐性福利的大户。
根据国际经验和中国实际,未来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方向应该是:第一,分步骤地转让竞争性领域国有资产的股权,让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现在国有资本为主的领域,如电信、金融、铁路和航空等。笔者认为,确定国有企业高管阶层的薪酬,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确认他们的身份。
笔者以为,新加坡国有企业之所以能够搞好,最重要的就是这个国家有着严厉的法制和法治。这些年来,我们通过多方面的努力,试图在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上取得突破。何谓特权?定义它很难,连《辞海》都回避了。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并不像民营企业的创业者和企业家那样,完全承担由于决策失误或市场风险所导致的投资和经营亏损。
第二,加强有关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与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并据此依法治理,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根本所在。对于处于转型过程中的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和依法治理还有着特殊的重要性,它将有助于国有企业成为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的社会公民。
所以,特权的手段是权力(power),特权的本体是权利(rights)。太多的事例可以佐证这个判断。
而且,简单地将他们的薪酬与绩效挂钩,也是十分荒唐的。综观这个案例,我们要问的是:第一,将原本的工作会议改为豪华的晚餐会,这到底是开会,还是宴请?举办如此的豪华宴请,不是特权又是什么?第二,报道称,该公司与华发会馆是同一系统企业,是什么系统?华发会馆也是国有企业吗?现实表明,目前国有企业属下的高档接待场所很多,这些场所难道不是行使特权的场所吗?第三,现已查实,珠海市国资委纪委的调查结果与事实不符。
我们既要有一般意义上的公司法,还要有针对国有企业的专门立法,这是必不可少的。显然在中国现阶段,这一块很难用统计数据反映的隐性的、灰色的福利,和上述职务消费、过高薪酬一起,在拉大收入分配差距中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其实,新加坡发展和管理国有企业的思路,具有国际间的一般性。再次,内部有严格的治理结构,并得到有效落实。
进入专题: 特权阶层 。一般而言,拥有公权力的官员阶层,通常就是容易滋生特权的阶层。
更加离谱的是,就有了位于大城市闹市区、仅为市场价1/8的央企福利房。这种错觉的产生和存在集中表明,我们现在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执行都有着严重的缺陷。
还有一家央企宣布,去年人均职务消费下降38%。在中国,这个阶层有着异常复杂的生成背景。